【本報訊】法改會昨日發表的《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諮詢文件,除了建議30項新的性罪行刑罰外,並建議將現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擴展至涵蓋所有現有僱員、自僱人士及志願工作者,但法改會暫不建議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改為強制機制。
現時從事與兒童有關工作及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工作的僱主,可查核準僱員及合約續期僱員的性罪行紀錄。不過,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認為,該查核機制應擴展至從事上述工作的所有現有僱員、自僱人士及志願工作者,並認為政府應將機制範圍擴至最大,並適時評估應否改為強制機制。對於該機制應否擴展至已失時效的定罪紀錄,小組委員會指要考慮公眾回應後才提出建議。
該委員會成員張達明表示,相關建議背後精神在於保障容易受傷害的兒童等群組,因此工種上有機會接觸兒童始會納入查冊機制。被追問為何不建議將機制改為強制性,張解釋由於很多法改會相關建議當局至今仍未真正落實,包括未涵蓋所有僱員及披露已過時效的定罪紀錄等,若強制實行,在實際層面上「唔係一個咁好嘅做法」。
他又指政府因人手、資源等問題,一直未有落實法改會的建議,認為應該「做好咗應該要做好嘅嘢先」,並視乎實際運作情況,才考慮將機制改為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