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阻差案】【本報訊】沙田區議員許銳宇去年7月14日在新城市廣場衝突中協助調停,卻被控阻差辦公罪,許不認罪昨受審。時發時身在現場的警長供稱,被告用身體阻礙他追捕疑犯,另有示威者向他施襲。惟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看過案發影片後指出,現場有其他警員揮動警棍,「其實你都唔知自己俾咩打中」,警長同意。溫官質疑:「要制服咪捉住佢囉,你哋都唔少人,應該唔使揮棍。」警長對此沒回應。
被告許銳宇(32歲)否認當日故意阻撓警署警長葉克勤執行職務。葉供稱,有同袍遭一名黑衣人襲擊,他欲追捕時,被多名身穿黃色背心人士阻擋。葉自言身處被告附近,一直緊捉疑犯衣服,惟大批示威者湧前拉走疑犯,令疑犯成功掙脫。他指被告曾上前阻止警員向疑犯揮棍,然後疑犯衝向被告,被告「成個人挨晒落我左邊,隔喺我同嗰個人(疑犯)中間」,阻礙他制服疑犯。
控方結案陳詞指,被告與其他示威者合力拉走疑犯,並用身體阻擋葉,行為形同「搶犯」。惟辯方指被告從沒拉開疑犯,疑犯是被大批示威者扯走;又指當晚被告不斷舉傘保護警員、記者等人,冀使衝突降溫。溫官亦指,影片清楚顯示被告嘗試阻止警員攻擊示威者。案件下月3日裁決。
案件編號:STCC37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