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昨日審理警方調查星火同盟時揭發的販毒案時,趁機批評律政司經常聘用外聘大狀處理案件,但又不同意外聘大狀庭上的意見,最後更不時為此提出上訴,斥責律政司「時常陷我哋(司法機構)於不義」,不希望經常發生這種情況。
案件涉及18歲青年鄭英傑販毒案,他昨承認串謀販毒、藏毒及拒捕三罪。李官昨在庭上花了不少時間與控辯雙方商討被告被捕前後的販毒數量及毒品重量,以計算量刑起點。惟被告在犯人欄坐姿態度散漫,看來漫不經心。李官提醒:「你唔關心自己單案嘅咩?討論緊點樣公道對待你吖嘛,你側晒身、合晒眼咁。留心聽可唔可以?原審討論清楚啲,無謂有不必要嘅上訴嘛。」
李官接着話鋒一轉,就律政司上訴一事,直指律政司「時常陷我哋於不義」。他指律政司經常使用外聘大狀處理案件,「佢哋(外聘大狀)講咗啲睇法之後,原來DoJ唔同意嘅,又去上訴。上訴庭又唔知道,好多其實係雙方同意咗嘅」。李官更自言曾「中招」兩次,「上訴嗰陣(律政司)補充好多案情之外嘅嘢,又話原審冇考慮呢樣、嗰樣。」
李官又提到,本案被告招認曾販毒20天,惟控罪書只有被告被捕當日的控罪,問主控對被告招認控罪外的時間犯案,對量刑有何立場。外聘主控索取律政司指示後稱,認為應該將量刑稍向上調,以反映被告販運兩種不同毒品的嚴重性,及不止一日販毒的實況。李官問是否有案例支持,惟主控稱暫時未有。李官聞言謂:「咁樣係另一種方式陷我於不義喎,要我加刑,但又冇案例支持。」主控最終稱接受法庭只在控罪範圍框架下處理刑罰,控辯雙方亦確認李官的刑期計算方式正確。
自稱「環球網」記者的內地漢付國豪在機場被圍堵的案件上月續審時,主審的李官亦曾不滿案件「切割式續審」,指司法機構常被指摘及攻擊「審案審得慢,排期排得耐」,惟相關指摘並不全面,「我哋進度咁慢,會唔會搞到有人煽動他人仇恨司法機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