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犯國安法 督察不敢提「光時」

憂犯國安法 督察不敢提「光時」

【萬聖節襲警案】

【本報訊】去年萬聖節有市民發起「哈囉喂九官面具夜」,當晚有年輕女子在中環蘭桂坊附近被捕,指她以雷射筆照射高級督察,遭控襲警等罪,她昨不認罪受審。涉案高級督察昨供述經過,在庭上被要求覆述示威者當晚手持的旗幟內容時,一度猶豫不敢說出口,問:「係咪可以講?因為有機會觸及國安法。」在控方再次詢問下,他才答:「光復香港,時代,之後就係革命兩個字。」他並指示威者不斷向警方作出言語暴力,包括針對警員家人,「例如話我同事嘅太太正在俾人強姦」。

被告黃倩欣(21歲)被控襲警、參與非法集結,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工具三罪,指她於去年10月31日在中環畢打街及皇后大道中交界襲擊高級督察劉嘉昇、參與非法集結並同時用口罩蒙面。案件由裁判官鄭紀航審理。

高級督察劉嘉昇

稱為免人踩人始封路

案發時駐守港島總區機動部隊的劉嘉昇供稱,當晚近9時奉命到現場進行人群管理工作,抵埗後見約有百人聚集,堵塞馬路和行人路,正在叫囂並說粗言穢語。

劉續稱,當日有人響應網上號召,戴上面具表達反對實施不久的蒙面法。由於聚集人士無視警方呼籲,不肯離開,警方遂舉藍旗發出非法集結的警告。此時一名頭戴黑色鴨嘴帽、黑色口罩的女示威者手持雷射筆,向他的面部和眼睛射出綠色光束一秒。劉即時撲前將被告截停,帶她入警方防線,又撿獲她擲在地上的雷射筆,其後一併交女警處理。

劉堅稱無拉錯人,並指強光射入眼後感不適,「冇戴太陽眼鏡直接望到太陽咁」,事後「有啲眼乾」,多次「下意識捽眼」。

盤問下,劉指警方當晚收到情報,有示威者會到蘭桂坊示威和進行破壞,才會到場封鎖部份道路,不讓市民再入蘭桂坊,他不認為封路會造成人群聚集,反問:「如果警方唔去現場處理,究竟當晚會唔會造成另一次93年蘭桂坊人踩人慘劇呢?」

案件編號:ESCC24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