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長撐場 高院仍拒名校生保釋

師長撐場 高院仍拒名校生保釋

【本報訊】16歲名校中五男生去年途經旺角示威現場,被指向警方投擲膠水樽,水樽沒擊中人,現場亦找不到水樽,惟男生事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被下令還柙壁屋懲教所候判。他昨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以便繼續學業,獲校長、班主任、修士以至家教會幹事等人到庭支持。惟法官李運騰最終拒絕保釋申請,男生須續還柙至本月20日判刑。

聞訊一臉失落

事發時只有15歲的男生,被指於去年11月2日在西洋菜南街近亞皆老街犯案。裁判官彭亮廷上月30日裁定他罪成,並引用上訴庭案例指同類案件量刑須顧及阻嚇效用、保護公眾、對被告懲罰及公開譴責等因素,將男生還柙,以待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勞教中心、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共五份報告才判刑。

已還柙12天的男生,昨向高院申請保釋候判,並獲父親、校長、副校長、訓導主任、班主任、教師、修士,以及家教會幹事等十多人到庭支持,坐滿一半公眾席。惟身為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的法官李運騰聽取男生一方陳詞後,毋須控方進一步回應,便拒絕保釋申請。父親及教師等人聞訊一臉失落。

案件早前在少年庭審訊,警署警長陳錦培稱看見有人向警方防線掟水樽,追捕後截停被告,惟事後未能在現場找到水樽。裁判官認為,水樽可能被人收起或踢走,找不到水樽「唔認為係個乜嘢嘅疑點」。

案件編號:HCCP6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