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父母雙亡的獨居聽障男子,去年11月凌晨在街頭遇警員截查,被搜出藏有五枚發射過的催淚彈彈殼,遭控無牌管有彈藥。他昨認罪,辯方求情指其天真,沒想過執彈殼也會犯法,無證據顯示他收集彈殼是作非法用途。被告准保釋候判。
被告馬嘉俊(23歲)承認去年11月15日,在大圍港鐵站外的車公廟路與翠田街交界犯案。案情指警員凌晨2時半巡邏時見到身穿黑色裝束的被告,被告見警車後逃跑,最終被截獲,搜出涉案彈殼,及一支用過的黑色噴漆等。警方化驗證實彈殼已無爆炸性或毒性,不能重用或再發射。控方指被告無案底,但干犯本案時違反守行為命令。
辯方形容被告是脆弱及相當不幸的年輕人,父母分別於2016年及今年去世,獨居的他有聽障,影響與人溝通能力,智力水平亦屬邊緣程度。辯方重申被告不是滋事分子,沒想過執拾彈殼會犯法,現認罪顯示悔意,再犯機會低。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先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9日判刑。
案件編號:STCC19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