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冒捱告風險 證關員不知藏對講機

友冒捱告風險 證關員不知藏對講機

【本報訊】去年中秋,有人聚集在紅磡海韻軒酒店附近,向結婚擺酒的警員「祝賀」贈興。一名休班海關人員當日與友人駕駛電單車途經現場,遭警方截查,被搜出各管有一部對講機,同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案中友人早前獲撤控,但甘冒再被檢控的風險出庭作供,力證當日將裝有對講機的腰包放進被告背囊,被告毫不知情。辯方昨結案陳詞指,「管有」必須「知情」,對講機存放位置隱密,被告或許真的不知情。

早前已獲撤控

被告為關員林熾輝(26歲),控罪指他去年9月13日在紅磡紅樂道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他的中學同學伍展邦(26歲)早前獲撤控,以守行為方式結案,但仍上庭為他作供。裁判官鄭念慈在伍作供前提醒他,他可能會因證供內容再被檢控。

伍供稱當日駕電單車與被告到黃埔吃糖水,但身戴腰包不便駕駛,於是將裝有無線電對講機的腰包塞進被告背囊。本身從事藥房業務的伍稱,對講機是在藥房使用,由於通訊功能有問題,當日帶到深水埗維修;而車尾箱又需運送大量急救用品,故沒空間,他只將一個對講機放入去,另將腰包交予被告保管。被告早前自辯時供稱,當時不知腰包內有對講機。

控方昨陳詞時指,對講機並非一起放在背囊或車尾箱,由此推論兩部機分別屬於伍和被告,供當日稍後使用,只是被捕前來不及調校頻譜;又指現今社會仍使用無線電通訊是「匪夷所思」,質疑藥房大可以使用無線電話聯絡。辯方反駁指若他們要當晚使用對講機,對講機便早應配對好;另有很多人仍會用對講機工作,「屯門法院保安都係用對講機」。辯方強調,本案關鍵在於被告對管有對講機是否知情,被告可能真的不知情。案件本月24日裁決。

案件編號:KCCC7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