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國安案審訊考慮人權保障

馬道立:國安案審訊考慮人權保障

【本報訊】明年1月退休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出席網上研討會,罕有地開腔談及港區國安法,強調法庭審理相關案件的方式,與其他刑事及民事案件沒分別,只考慮法律及證據,法庭亦會考慮人權及自由之保障。近期香港示威大減,是否因國安法「震懾」時,馬道立稱無法回應。

拒回應條文「震懾作用」

港版國安法7月起生效,法院角色及負責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備受關注,惟馬道立甚少觸及國安法相關議題,只曾就指定法官事宜發聲明,指任命法官唯一準則是根據其司法及專業才能,不應有政治考慮;至9月下旬另一聲明,就強調法院不應被政治化。

據「眾新聞」報道,馬道立昨出席國際律師協會的網上研討會時,多次被參加者問及國安法對司法制度及本港整體的影響。馬官認同國安法引起新法律爭議或觀點,對法院而言帶來「挑戰」,又強調法庭處理有關案件時,與處理其他案件方式一致。他回應「眾新聞」提問時指,「法院審理國安法案件的方法,與其他案件完全一樣,不論是公法、憲法及其他刑事或商業案件」。他亦表示,國安法要求法院處理國安法下的控罪時,要尊重人權和符合《基本法》。

國安法被指條文模糊,馬道立認為,法院歷年處理大量成文法例,字眼可有不同解讀,其工作正是準確及可行解釋條文意思,認為處理國安法案件的做法並無不同,但不諱言「不是說這工作容易,可能有些案件是非常困難」。

警務處長鄧炳強及部份親中傳媒常指國安法「震懾」示威暴徒,而香港近期示威確大減,馬官直言無法回應是否國安法達到目的,形容說法「任由揣測」(open to conjecture)。

明年正式退休,他表示相信接任的現任終院常任法官張舉能明白甚麼是法治,在需要時為法治發聲,同時據法律條文及精神判案,並指自己沒有甚麼建議給繼任人,「只是繼續法庭正在做的工作,正如我繼續前人所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