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呼吸系統科專科醫生黃澤仁被指2018年為一名4歲幼童接種流感疫苗時,誤刺自己左手拇指指頭並流血,惟未有換針繼續為病人注射,被判一項專業失德罪成。醫委會昨召開聆訊,最終決定向他發出警告信並刊憲;其專科資格則由醫委會轄下教育及評審委員會另行處理。
案情指被告黃澤仁2018年2月23日為一名4歲幼童接種流感疫苗時,因幼童掙扎,黃誤將流感針刺中自己左手拇指指頭致流血,被告當時埋怨幼童在他清理傷口時掙扎,故向在場幼童的父親表示,兩人需接受血液測試,檢查會否染上可透過血液傳播疾病。 及後被告未有換針下繼續為幼童完成注射,當發現自己與幼童共用針筒後,始向父親道歉,惟該父親仍感憤怒,遂向醫委會投訴。
代表律師指被告對事件感後悔,除向幼童父親致歉,亦安排血液測試,證實兩人均無染上任何血液傳染疾病,醫委會今年4月作初步研訊時,被告已表示事件令他心感內疚,相信重犯機會低。
醫委會研訊小組主席蔡堅表示,共用針筒後果可以十分嚴重,不論被告是否潛在血液傳染疾病帶菌者,相關做法對幼童和投訴人帶來的精神壓力不容忽視,委員會接受被告醫生有悔意,事後亦採取補救措施,事件亦未對幼童造成長遠影響,故向他發警告信並刊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