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被指顛覆 大狀:主席可剪布

拉布被指顛覆 大狀:主席可剪布

【本報訊】建制派和左報搬出兩條法律,指拉布議員引發流會,違反《基本法》104條有關議員宣誓的條文,又指拉布是「議會攬炒」,違反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條文,不過有法律界反駁,立法會主席有剪布這招「野蠻手段」應對拉布,所以民主派議員根本不能癱瘓議會運作,不可能違反《基本法》104條誓言。

符合民主議會制度

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指出,任何民主議會公認「拉布」行為合符議會制度和規矩,因為「投票一定唔夠多數黨投」,拉布是少數派唯一的抗爭手段,不論英國和美國的議會都存在,根本不會被視為「阻礙」政府或議會。

至於港版國安法第22條指出「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政府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將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梁家傑認為若北京引國安法DQ,將更顯獨裁政權,「將香港搓圓撳扁都得,根本無客觀標準何謂阻撓」。梁質疑主席梁君彥手握《議事規則》給予的剪布權力,過往亦曾使用,議會運作難言嚴重阻撓。

有法律界人士則指,延任立法會復會一個月,立法會陸續有法案通過,主席梁君彥也有劃線處理議案審議,認為不符合國安法所指嚴重阻撓政權機關的條文,加上有民主派早前被控告,也申請延期審訊趕返立法會開會,認為顯示議員希望配合會議進度的態度。

另有民主派人士指出,《基本法》訂明相關審議法案人數要求,《議事規則》下議員可以要求點算人數,提醒議員開會正是擁護《基本法》最佳體現。若說到議員要履行職責,「點解咁多建制派議員寧願去會所、去馬會,坐冷氣房都唔去開會?」又笑言若西環用國安法恫嚇建制派,一定不會出現三次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