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工具案】
【本報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及梁志祥位於天水圍天悅邨的辦事處,去年10月12日被人破壞,警方同晚在區內拘捕一名19歲男生,在其背包內搜出剪鉗、士巴拿及𠝹刀。案件昨開審,警員供稱被告見到警方後「窒步」且不合作,但否認強行將被告按在地上,強調只是「聲控」被告,被告自願落地。辯方質疑其證供加鹽加醋。
被告魏天樂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由裁判官李志豪審理。
警員趙俊賢(譯音)供稱,當晚得知有黑衣人逃走,稍後見到被告,被告用頸巾蒙面,穿雨衣及手套,見警員後「窒步」及貼牆行,他截停被告,在其背囊搜出士巴拿等,被告解釋「啲工具唔係我用,係我拎嚟天悅畀人用」。辯方直指趙的證供加鹽加醋,趙強調憑觀察而說出,又指被告造型出眾,因未能釋除警方疑慮,他迫於無奈才拘捕。
趙又自言是頭兩名警員截停被告,更指被告不合作及「揈手」,但他沒強行按被告落地,而是「聲控」,被告自願落地。辯方播出現場閉路電視影片,可見趙是第三、四名警員,亦不見被告「揈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TMCC7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