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警藝人楊明早前在山頂馬己仙峽道深夜駕車時疑「自炒」,撞毀一段戰前石牆,事後楊明需由兩警攙扶登救護車,送院後拒絕接受酒精測試,其後他被控不小心駕駛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等三罪,案件大前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將於下月11日再訊。
昨日有人在網上一個名為「香港鐵騎館(吹水區)」的社交群組中,貼出仍在保釋期的楊明駕車在觀塘大業街,一處俗稱「骨位」的電單車停泊處前停車,楊明的座駕正停在該網民的電單車前方,擋住電單車駛出。有網民留言︰「違泊骨位前頂住出車,明明跟你車頭寫住97xxxxx1打畀你,都要等五分鐘先返,最谷氣係……楊明。」該帖文隨即引起網民議論紛紛,指該停泊電單車位的前方,根本不能再泊車,楊明有違例泊車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