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踏入港版國安法實施元年後,香港社會出現的荒謬情況只能用難以想像形容。很多以往覺得不可能、不會發生的情況一一呈現在七百萬市民眼前。最新近例子莫過於上星期港台編導蔡玉玲小姐被警方重案組高調拘捕的事件。
《鏗鏘集》編導蔡玉玲為了揭開去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無辜市民事件的真相,按照新聞記者的操守、責任深入發掘各種材料,包括利用公眾可使用的途徑如運輸署車主紀錄,為市民找尋7.21襲擊事件失去的「拼圖」,讓大眾明白究竟當晚發生的是甚麼一回事。這種偵查報道在任何尊重新聞自由的社會都合情合理合法,並會得到新聞界、公眾以至政府官員讚賞與支持;因為只有揭發醜聞背後的真相才能迫使政府承認、糾正錯誤,進而防止政府或企業或公務人員濫權。
然而,蔡玉玲的專業、認真報道換來警方以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拘捕,出手的還不是普通警員或CID,而是堂堂新界北重案組。也就是說,蔡玉玲努力採訪在特區政府與警方眼裏形同犯下「重案」、「重罪」,要由重案組探員出手處理。可是,記者因新聞採訪而查閱運輸署有關車主資料怎麼會是重罪呢?難道記者堅持新聞自由及專業精神在特區政府眼中已成彌天大罪!
荒謬的還不僅這樣。重案組探員那天早上特地到蔡玉玲家中把她拘捕,然後高調把她押回警署,只差沒有用鎖鏈把她綁住。蔡玉玲不過一介記者,絕不是重犯,可能觸犯的只是性質、罰則輕微法規,警隊為甚麼不像很多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的司機、市民(如超速、不小心駕駛)那樣以法庭傳票要她到庭呢?為甚麼要煞有介事派出大批男女警員清早上門拘捕呢?像這樣不合理的做法及手段背後大概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要羞辱、威嚇記者,令記者在做調查報道特別是涉及政府或警隊的醜聞時提心吊膽,甚至因此而卻步及放棄。
不少專權政府都愛以「遊街示眾」(Perp Walk)的方式對付異見者或不受政府歡迎的人物,為的就是要公開羞辱被捕者(並非已被定罪),損污他們的形象,進而造成寒蟬效應。警方今次以如斯不成比例的方法對付盡心盡責採訪的記者,背後的動機顯然是要威嚇新聞界特別是前線記者,促使大家收聲,不敢繼續追尋政府、警方失誤的真相。
顯而易見,蔡玉玲犯的所謂罪不是查閱車主資料,而是繼續揭發、追究警方在7.21恐襲的過失,令警隊顏面掃地。一年多前的七月二十一日晚,數以百計白衣人在元朗多個地區包括港鐵站以棍棒藤條等無差別追打手無寸鐵的市民,又衝入車廂毆打記者、乘客、議員……。警隊在襲擊發生前已收到相關情報,發生初期又收到大量999求助電話,希望警方盡快派人救助市民,終止襲擊。可不同新聞片段只見到有警員到場後轉身離去,置受襲市民於不顧;而在大量市民以999報案後,警方沒有迅速馳援,反而拖延近40分鐘才趕到。
特區政府常吹噓警隊是亞洲最優秀執法隊伍,偏偏他們卻在7.21犯下如此多低級錯誤,無法及時「止暴制亂」令大批市民無辜遇襲受傷,又對施襲的白衣人出奇的包容以至縱容……。這些疑團已成為警隊及警隊高層最大的心病,也令警隊專業形象蕩然無存。新聞界包括蔡玉玲為了讓市民了解7.21恐襲的真相及不為人知的內幕,居然用盡各種方法繼續追查,這自然被警隊高層視為眼中釘,要用盡一切權力及辦法對付。誰知只找到「道路交通條例」的規定,只好霸王硬上弓以此為作殺雞的牛刀,希望嚇怕記者不要再追查揭露7.21以及其他警隊失誤。
事實上除了記者以外,警隊還有違常理拘捕當晚遇襲受傷的市民、議員,把他們從受害人變成像白衣人般的被告。警隊這樣的做法同樣是要改寫7.21 的歷史,把自己的失誤洗白。還好,7.21元朗恐襲透過傳媒直擊報道在全港有數以百萬計目擊者,在全球有數以億計的見證人。即使警隊及政府用再荒謬的方法想掩着大家的耳朵、眼睛也不管甪。更重要的是,揭露事實還原真相是新聞工作者的責任,警方的濫捕濫告威嚇動搖不了我們的決心與堅持。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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