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2港人被扣留在鹽田逾兩個月,家屬仍未收到絲毫音訊。消息指,有港人家屬早前向鹽田公安分局申請公開「官派律師」資料,昨收到當局書面回覆拒絕,指有關資料不屬於政府訊息。
有12人家屬上月向鹽田分局申請披露官派律師身份,鹽田分局昨回覆指,政府訊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職能過程中製作或獲取的訊息,家屬申請公開的是刑事案件訊息,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適用範圍。答覆書又指申請人可在60日內向鹽田區政府申請行政覆議,或6個月內向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據悉,家屬10月初向深圳當局寄出申請,有六名家屬收到回覆,內容全部一樣,擬提行政覆議。據內地法例,部門收到覆議申請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若不予受理需書面告知申請人;若決定受理,政府機關60日內需作決定。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批評,連官派律師也拒絕披露不合情理,反問「官方律師又唔係官方資料?」他質疑當局逃避問責,「家屬知道咗(官派律師身份)可以追住佢問」。
「面對種種的打壓甚至未知的刑期,我都願意等你。」12港人關注組昨晚以「幸福」為題發文,由一位不願曝光的女友講述與被扣內地的男友的往事和心情。她表示與男友識於微時,「認識他的人都清楚知道,他每一天都會好好珍惜時光,每一天都會好好愛錫我,保護我,甚至交帶一些朋友們照顧我,因為他唔確定何年何月要受到不公平的審訊,再一次步入監房」。
「今日係他離開第77日,每一日都期盼着有他的消息,不論是好是壞只求有消息。昨日再一次舊地重遊,去懷念我們的苦與甜,回憶一一浮現在眼前,但我知道我們仍然可以手拖手步向屬於我們倆口子的將來。面對種種的打壓甚至未知的刑期,我都願意等你。」她說男友曾說過可能20年後才能再見,寧願她放棄這段感情去追尋一生的幸福,但她說:「我好想你知道,你就是我一生中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