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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近日發表報告,指國安法下香港人權狀況急劇惡化。報告列舉多個事例,包括港府干預立會選舉、鎮壓支持民主人士和傳媒、律政司介入私人檢控等,顯示國安法對港影響。港府辯稱報告偏頗,抹黑國安法及香港人權狀況。
報告以「香港人權在國安法通過後急速惡化」為題,指出港府在政治自由、集會自由、學術自由及律政司介入私人檢控等方面,無視《基本法》中的《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侵害香港人權。
報告指出,港人過去多年7.1上街遊行表達訴求,但今年7.1上街被警方拘捕者共370人。另外原定今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選舉主任不但取消12名民主派參選資格,港府更藉武漢肺炎疫情為由,將選舉押後一年。
警方國安處7月拘捕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及前學生動源發言人何諾恆、成員何忻諾及陳渭賢,指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分裂國家」的罪名。報告指出,涉案社交平台帖文來自海外學生組織,顯示港府已對海外政治活動宣稱了司法管轄權。
今年8月警方國安處連同刑事處人員大規模搜捕,以違反國安法等罪名,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四名壹傳媒高層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等共十人,逾200名警員直闖蘋果日報大樓帶走25箱資料。報告認為,這是鎮壓爭取民主傳媒的事例。
報告亦列出12名港人送中、公共圖書館政治審查抽起涉本土論書籍、2014年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被港大解僱等事例,又提及律政司兩度介入許智峯私人檢控,包括西灣河交通部警長開槍案,以及在深水埗鏟上行人路撞人之的士司機鄭國泉危險駕駛案。
港府周五深夜發出新聞稿回應,辯稱有關報告評論偏頗,抹黑國安法和香港特區的人權狀況,表示強烈憤慨和反對。港府稱國安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定義嚴謹,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國安法所訂罪行相似,稱制定具有域外效力的國家安全法律,完全符合國際慣例。
港府續稱,押後選舉基於公共衞生考慮;就取消民主派參選資格,又指支持香港獨立、以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進行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有關港府的事務等行為人士,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港府完全認同和支持選舉主任依法行事,與剝奪市民自由和權利完全無關。
就律政司介入私人檢控案件,港府稱《裁判官條例》訂明在裁判官席前審理的法律程序的任何階段中,律政司司長可介入並接手進行有關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