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科大校長史維去年11月在校園內舉行論壇,就學生周梓樂於警民衝突中墮樓一事,與師生對話。其間有內地生被指推跌黑衣人,遭在場人士包圍私了。事後一名科大男生被指有份圍毆,遭控以傷人罪,案件昨日開審。控方罕有地沒有傳召任何證人,僅讀出內地生的書面供詞,提及他認不到人;但控方庭上播放新聞片及科大校內閉路電視片段共42段影片,以此指證被告正是施襲者。辯方稱如此認人相當危險,很大機會誤認。惟裁判官鄭紀航裁定表證成立,下月21日裁決。
被告陳凱文(21歲)被控去年11月6日在香港科技大學賽馬會大堂,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鄭燦迪。鄭事發後即晚返回內地,翌日到深圳一間醫院求診,發現左眉擦損裂傷,背部亦有擦損。
鄭於一個月後始到港報案。鄭在書面供詞中指,由於施襲者戴口罩,加上情況混亂,故他認不到人。控方基於鄭無法辨認犯案者,決定不傳召他出庭作供。
鄭於供詞中透露,案發前兩年由內地來港,入讀科技大學數學系博士課程。案發當日下午5時,他與女友參加論壇,及至晚上7時許打算提早離開,卻遭多人指罵他是豬,又被圍住不讓他走。
其間一名戴帽和口罩的人突然走到他前面,「用身體輕碰我的左膊,然後自己往後跌下地上」。鄭隨即遭多人包圍,有保安上前調停,但鄭仍遭人施襲,感到痛楚。鄭最終被護送到保安辦公室包紮,發現右眉骨流血、右腋下及下顎瘀傷。當他欲離開時,再遭人群追趕,最後在保安護送下,登上由教授駕駛的私家車離開。
控方庭上播放新聞片及案發前後多段科大校內閉路電視片段,指透過片中出現男生的髮型、衣着、波鞋,以至所戴的眼鏡、手帶及手持的白色手機,均能辨認出他正是案中施襲者,亦即被告本人。
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辯方陳詞指,相關閉路電視片段質素極差,而控方要求法庭將被告於案發後六個月被捕時所拍照片,與施襲者及在學生宿舍內走動的人作比對,做法相當危險。而且案發時段貌似施襲者的人多不勝數,若以此比對,出現誤認的機會很大。惟裁判官不接納辯方的毋須答辯陳詞,裁定表證成立。
案件編號:ESCC4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