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奧比斯香港兩名籌款活動前高層在職期間串謀印刷及設計公司,以虛假報價單自製圍標,詐騙奧比斯批出逾640萬元項目,犯案持續近五年,被控串謀詐騙等罪。兩名前高層及兩公司東主早前分別認罪或受審後定罪,法官昨判刑時批評兩名前高層嚴重違反誠信,影響奧比斯聲譽,公眾勢必因此減少捐款,受助人將成本案最終受害者。四人判監11至28個月不等。
被告分別為時任奧比斯特別項目組總監李子超(57歲)、同組高級發展經理林兆基(58歲)、迅朗印刷東主吳達明(62歲)及設計公司創意源流東主關嘉華(46歲)。李及林小時份屬同學,又同在奧比斯任職逾20年,2013至2017年間持續串謀吳及關呈交共47份假單。案件曝光後,兩人已遭解僱。
暫委法官張秀群判刑指,奧比斯案中無法享用市價服務,有金錢損失,而眾被告的自私做法,摧毀投標制度背後的公平競爭精神。各人犯案長達近五年,並非一時興起,若非被揭發,相信會繼續。李的刑罰最重,判監28個月;林、吳、關則分別判囚14、12及11個月。
案件編號:DCCC9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