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權封殺議會抗爭,律政司日前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起訴八名時任立法會議員及議助,指他們今年5月8日阻礙選舉內務委員會主席及抗拒保安。案件昨日提堂,並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訊,其間各人獲准保釋。身為被告的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庭外批評,政府、律政司與警方沆瀣一氣,針對性地檢控反對聲音,製造白色恐懼。
八名被告分別為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38歲)、尹兆堅(51歲)、黃碧雲(61歲)、胡志偉(58歲)、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63歲)、工黨主席郭永健(33歲),以及前議員陳志全(48歲)和朱凱廸(43歲)。據悉,新民黨容海恩及工聯會陸頌雄被列為控方證人。
除了胡外的其餘七人均被控一項藐視罪,指他們在委員會會議上引起騷亂,令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許、尹、胡、朱四人另被控一項干擾、騷擾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陳亦被控兩項同一罪名,涉及立法會保安。郭永健另被控一項抗拒或妨礙立會人員執行職務罪。控方稱已準備好答辯,但辯方指沒收過控方文件,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再訊,以索取文件,並且等候「長毛」梁國雄就立會搶文件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的結果,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據了解,搶文件案上訴許可聆訊已排期明年2月2日進行,該案爭議點包括特權法可否用於控告議員。
朱凱廸庭外表示,預計涉及議會的檢控「陸續有嚟」,直言「共產黨用呢啲旁門左道方法,將不同罪名冧喺我哋身上;但放馬過嚟啦,你冧得幾多,我都承受得起,香港人係唔會放棄」。陳志全指控方要求他們保釋期間居於報稱地址,相信是為方便警方上門拘捕。張超雄則強調,政治爭議應在議會內解決,但政權無所不用其極,「執法完全偏袒,條紅線越畫越埋」。
據悉,控方案情指當日多名立會保安築起防線包圍主席台,除張超雄外,其他被告議員均用身體推撞保安。張則被指舉牌並大叫「李慧琼你越權」長達半小時。身處公眾席的郭則將一本厚645頁的《議事規則》丟到會議廳,遭保安驅逐期間劇烈掙扎。
案件編號:WKCC38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