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自今年3月實施居家隔離政策,防止病毒社區蔓延,卻引伸不少問題。法律系碩士生李小姐上月從內地匆忙返港,只為與臨終的外婆見面。惟醫院拒絕向她批出病歷證明等文件,導致她未能向衞生署申請豁免隔離,最終無法見外婆最後一面。她直斥相關制度混亂,衞生署與醫管局「將個波推嚟推去」,更不滿院方護士回應謂:「都冇辦法㗎啦,遲啲嚟投訴囉。」李怒道:「都死咗啦,仲投咩訴呀!」她揚言或會就相關部門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成個policy一開始set出嚟就係ridiculous(荒謬)」。
李小姐早前在本港完成法學課程,現於內地攻讀法學碩士課程。她上月29日得悉長期患病的外婆情況危殆,遂於30日回港。她事先致電衞生署查問可否申請豁免隔離以探望外婆。署方稱只須出示外婆病歷及親屬關係等證明便可申請。李聯絡外婆留醫的博愛醫院,詢問會否批出病歷證明,院方回應謂:「你過咗關先再講。」
回港後,她再度詢問博愛可否批出證明,院方託辭指須與醫生商討,着她再等。直至前晚凌晨3、4時,她收到姨媽來電指「婆婆唔得啦」,遂即致電院方要求批出證明。院方卻指醫生商討後決定拒批證明,並謂:「之前冇先例,總之我哋唔會批啦。」又以「最近有個阿婆都係咁」為由,力證做法始終如一。最終李未能見外婆最後一面。
李指其他醫院曾就同樣情況批出證明,「淨係博愛醫院唔肯放人」,直斥制度混亂。李自言或會就此提出司法覆核,但坦言勝算不大,「完全沒有任何internal guidelines可以back up」,直指「對方唔想畀你捉到痛腳」。
她相信很多家庭亦面臨同樣情況,就讀法律系的她自言:「覺得呢件事係唔啱,所以一定要糾正。」
衞生署回應指,在特殊的情況下可作恩恤安排,批准受檢疫人士暫時離開檢疫地點,以探望危重的親屬。醫管局稱,醫院會評估接受隔離檢疫人士對其他病人及員工的感染風險,並在可行情況下作恩恤探訪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