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鬱悶王校友為港大校長兩位新任副校長背景清一色而悲哀,這是結果,有時候,無奈的是結果,最悲哀的是過程。
港大校委會投票結果,只有一票反對,理所當然是學生代表,全體通過,審議過程如何,且看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說了什麼。
他認為申作軍是否黨委或黨員的問題非常重要,如屬實,對自己背景隱瞞,有誠信問題,亦擔心管治隨黨意走,影響院校自主。所以呢,他提出要進一步盡責調查,然而不獲通過,此無奈之一。
既然無法大膽懷疑,小心求證,問題的真實答案又攸關校政,就只能憑個人判斷當事人自證可信否。不過,不過怎樣呢?他看過會議上「更多參考資料」,跟當今校委主席、前中大校長教育沙皇李國章一樣,申作軍明說不是,就不是,就先信納了,此無奈之二也。
因為有保密原則,我們無緣得悉「更多參考資料」是什麼,但張律師既然覺得事關重大,又無法盡責調查,兩人的誠信問題沒有答案,又怎麼要投下贊成票?前後心態互相矛盾,此無奈之三也。張律師解釋,不希望重蹈陳文敏事件覆轍,校委會推翻遴選委員會推薦,否則就是雙重標準,而且有違恰當程序。意即第一次反對錯了,這次是撥亂反正。在我聽來,怎麼像是正負得負,而不是雙重標準,如此勉強的解釋,無奈之四也。
所謂恰當程序,就是過去校委會一向尊重且沒有否決過遴選委員會的決定,這次是維持程序公義嗎?2015年的時候,校長不是張翔,所以,張達明五年後,反而因為對遴選會都是校內人士,包括自己的同事,所以沒理由推翻他們的推薦。唉,當球證旁證主辦方都是自己人,校內人士的外人委員,有反對的機會嗎?此無奈之五也。
張達明最讓人無解又替他無奈的發言是:清華網頁會搞錯也是有機會的。如果2014年清華網頁一直會搞錯,到現在忽然刪掉或修正,這學府的誠信又有幾分?過程那麼清晰,張達明的邏輯卻那麼混亂,聞者傷心不在於他投贊成票的結果,是過程在在反映有心人那種無力感的悲哀。
張達明算是最敢講人話的學者,國安法登場前,他在臉書力陳弊端,「基本上是無王管」。事到如今,看到好多藍網紅媒都用了敢言的張達明作樣板說:國安法通過後,張達明也學乖了。本人依然相信張不會為虎作倀,只悲哀他委曲求全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