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篇稿的時候,美國大選還沒有結果,於是一整天都有人在討論究竟是特朗普會連任還是拜登會贏。本來這事我就沒怎麼上心,這天天氣很好,陽光普照,不冷不熱,最好行山。於是從寶馬山走到渣甸山,順腳到了跑馬地,正走得酣暢,電話響了,有個朋友在家看大選新聞看得十分激動,就來問我誰會贏。
我聽了有點可惜,她是個漂亮聰明的姑娘,世界上有那麼多好玩的事情等着她,卻偏偏為遠在天邊的兩個老男人激動莫名。暴殄天物了。但我總是要回答的,便跟她說,我買特朗普贏。她問為什麼?我說不為什麼,因為我想特朗普贏。
這姑娘不出所料又追問:你為什麼喜歡特朗普?我說因為特朗普比拜登好玩,他口不擇言,行為有趣,想罵人就罵人,想做什麼就一門心思做下去,發覺做不下去了可以馬上轉向,他今天說你great,明天發覺搞錯了,馬上罵你王八蛋。你說他反口覆舌不像政治家,但正因為不像政治家,才像個人,有人味。總統也是人,總統必須先要像個人,如不像人而像個神,那其實就是個壞人。有他在,世界上有些人就不敢霸道,你霸道他就更加霸道,這就很好玩,省得整天看些「天下無敵空前強大」的表演。世界政壇有了他就熱鬧,我們關心世界大事,不就是關心個熱鬧?你讓那個把兒子名字錯唸到孫女身上,你讓那個連孫女名字都會唸錯的拜登做總統,會這麼熱鬧好玩嗎?所以,我買特朗普贏,貪好玩也要他贏。即使他輸了,我也當他贏。
本來很激動的姑娘,這時候大概覺得我比特朗普還好玩,漸漸安靜下來,悄悄收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