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服眾】
【本報訊】「7.21唔見人」的警方以涉嫌查閱車牌登記資料作虛假陳述為由,報復港台《鏗鏘集》7.21專題報道的編導蔡玉玲,起訴蔡兩項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罪名。據了解,操控港台行政大權的副廣播處長、直屬商經局的政務官馮建業昨會見員工時,以蔡玉玲屬「服務提供者」、非公務員為由,表明難以提供法律支援。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則強調,「港台都係一家人」,下周二將到法院外聲援提堂的蔡玉玲。
據悉,廣播處長梁家榮、馮建業、機構傳訊組總監伍曼儀等港台管方,昨日下午與約30多名電視部及新聞部員工就蔡玉玲被捕事件會面。據了解,會上港台員工多次追問管方會向蔡玉玲提供甚麼實質協助,馮建業回應表示,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只有公務員獲得法律支援,但蔡玉玲屬「服務提供者」,並非公務員,港台難以提供法律支援。
有員工認為,港台屬新聞機構,蔡玉玲為港台服務,屬公務,與港台絕對有關,追問港台會否與公務員事務局商討其他做法。惟馮建業僅稱,只曾與律政司商討,無與公務員事務局商討過,他會積極找律政司,但表明有一定難度,會嘗試爭取及盡快做。有員工再追問會如何向公務員事務局爭取,他說具體方法由他本人處理。有較高層員工指摘管方無情無義,管方對此沒有回應。
會上亦有員工關注,如警方突然到港台搜證,而沒有律政司代表在場,港台可否自行尋求律師到場。管方回應表示,港台的法律代表是律政司,理論上不可自行聘請律師。
港台則引述消息報道,梁家榮在會上表示,港台屬政府部門,受公務員事務規例約束,蔡玉玲屬港台員工,為港台服務,會提供一切可行協助。他亦擔心如其他有份製作該節目的員工被指犯法,應如何處理。會上有人關注會否將涉事的《鏗鏘集》節目抽起,梁家榮稱,想不到有任何理由需要抽起,強調只是報道事實,反問是否因為懼怕而抽起。
伍曼儀回覆本報查詢稱,港台同時是傳媒和政府部門,需要按政府的行政程序工作,根據公務員事務局規例,如公務員因工作需要法律支援,可向公務人員事務局提出,由公務員事務局長尋求律政司提供支援。惟蔡玉玲只是服務提供者,不是公務員。但港台會為蔡提供一切可行支援,下周二會派員到法庭跟進蔡玉玲的提堂,事件涉整個新聞界,盼公眾關注。至於蔡玉玲本身已完成工作,「暫無其他工作在手」。至於事件會否影響蔡玉玲日後聘用,伍曼儀表示,服務提供者合約視乎工作需要而簽約,亦要視乎事態發展。
港台工會主席趙善恩指,工會將下周二會到法院聲援蔡玉玲,並要求港台管方介入協助,即使港台受各種條文所限,「但港台都係一家人,而且呢個係公司嘅製作,唔係佢個人嘅事情,協助佢係應有之義」,故會為蔡提供不同協助,已與蔡商討法律財政等支援安排,而蔡現時由相熟的律師跟進案件,需要空間和時間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