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沙田衝突】
【本報訊】沙田新城市廣場去年7月14日爆發嚴重警民衝突,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當晚被指阻差辦公被拘控。案件昨開審 ,防暴小隊指揮官供稱當晚擬到新城市廣場附近商場平台,驅散從平台向街上投擲雜物攻擊警員的人群,卻遭30人所阻,當中錢寶芬坐在地上,他認為情況變得「複雜咗」,因防暴警防線再向前推進時需留意她的安全,驅散行動亦被拖延10分鐘。
被告錢寶芬(59歲)否認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案件由裁判官彭亮廷審理。事發時為新界南第二梯隊葵青小隊指揮官的督察11777倪峻杰供稱,當晚在沙田中心3樓平台被約30人所阻,人群不斷叫囂,謾罵警方,無視他的警告,他遂叫隊員舉紅旗,人群反而情緒高漲,拍打海天堂鐵閘,被告坐在人群前的地上,拒絕起身離開。
倪認為被告令情況「複雜咗」,原先他預計人群或會因警方推進而向後離開,但被告坐下會影響警方推進,因「要考慮佢嘅安全」,遂吩咐持盾牌隊員前進時要繞過被告,以免撞到她,並叫女警帶被告到一旁拘捕她。警方驅散行動拖延10分鐘。
辯方盤問倪時指,倪要求在平台的人離開返回路面,但路面當時有較激進及堵路的示威者,或會遇上警方清場,質疑倪將平台的人置於危險境地;又指倪的指示不清晰,曾稱「請你們忍耐」,令平台的人誤以為警方會重開行人天橋。倪不同意辯方所指,惟同意被告沒衝擊防線。
案件編號:STCC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