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奪去39人性命的南丫海難距今八年,運輸及房屋局昨日表示,政府因應南丫海難,於2014年初完成海事處人員行為的內部調查報告,並交予公務員事務局跟進。公務員事務局已按律政司法律意見及紀律程序,就每宗個案採取跟進行動,包括對個別人員作紀律處分。惟該局拒絕公布個別公務員紀律個案的詳情。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對政府此舉表示遺憾,認為形同阻撓尋找真相、窒礙尋求公義。
署理運房局局長蘇偉文昨日書面回覆涂謹申時重申,內部紀律行動調查報告一般不會向公眾披露。政府有需要顧及並平衡就公開調查報告中任何內容的各個考慮,特別是報告包含大量被調查人員的個人資料,以及在保密情況下向政府提供的資料。調查過程中蒐集的資料原意是作調查之用,該等個人資料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中的強制性限制所規限,不能用於向公眾發佈。
他又指警方至今共向律政司提交三份調查報告,共有四人被控及定罪。律政司將不會再提出其他檢控,警方已將所有死因調查報告及律政司意見通知死因裁判官。
涂謹申對政府拒公開涉事人員的不當行為及處分表遺憾,認為不利於其他公務員規避重犯錯誤,避免慘劇再發生,更阻撓尋找真相。他指南丫海難的獨立調查報告揭示出海事處在審批造船圖則、驗船方面有重大錯漏,促使海事處進行內部調查,並找出17名海事處人員的行為不當,但政府對官員所犯何事及如何處分三緘其口,公眾無法得知處分是否合乎比例,對涉事官員及海難家屬不公。他促請政府即使不公開官員身份,也應要公開不當行為及相關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