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咪予黑衣人罵警被指串謀煽動 快必加控罪轉區院審 辯方斥濫用程序

遞咪予黑衣人罵警被指串謀煽動 
快必加控罪轉區院審 辯方斥濫用程序

【本報訊】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多次在擺街站及遊行期間呼喊口號等,被指引發對政府的憎恨和藐視,自今年9月提堂後一直還柙。案件昨再訊,辯方就其中一案申請終止聆訊,批評控方濫用司法程序,得悉申請後刻意加控一項串謀他人發表煽動文字罪,令原在裁判法院審理的案件可轉往區域法院。新罪指控快必擺街站時曾將咪遞給黑衣人,並叫喊「黑警死全家」等字眼,構成串謀。總裁判官蘇惠德最終批准控方將案件轉介區院。

快必譚得志(48歲)原本涉及3宗案件、共13項控罪,當中有6項發表煽惑文字罪,其餘為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等罪 。辯方就其中一案,即譚於黃大仙、觀塘地鐵站等地方擺街站的案件申請終止聆訊。

控方申請將三案轉介至區院處理,並就所有發表煽動文字罪添加細項,即「意圖改變香港法律地位」的字句,指譚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改變香港法律地位,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另外,就辯方申請終止聆訊的案件,控方申請加控譚一項與他人串謀發表煽動語言文字罪,指譚擺街站時曾將咪遞給黑衣人,並叫喊煽動性的字眼。

辯方反對將申請終止聆訊的案件轉介區院處理,並投訴指控方得悉辯方申請終止聆訊後,刻意添加串謀發表煽動語言文字罪。由於該罪可於區院審理,導致案件可轉至區院處理,批評控方濫用司法程序。

■譚得志昨再提堂,陳志全、梁國雄等民主派及大批市民到庭外聲援。

續還柙至下周三答辯

就申請終止聆訊的理由,代表譚得志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出,涉案控罪有數種煽惑意圖,卻沒列明譚發表的字眼牽涉那一項意圖,控罪內容並不清晰。控方回應指,所有控罪基礎已列出,律政司是按程序加控,沒有違反任何規例。蘇官則表示,終止聆訊等爭議均可在區院處理,批准控方所有申請。譚續還柙至本月11日答辯。

就辯方申請終止聆訊的案件,加控後共涉及五項發表煽動文字罪、一項串謀他人發表煽動文字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串謀罪內容指譚於今年7月4日旺角西洋菜南街和亞皆老街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發表煽動語言文字。

案件編號:FLCC1691、1711/20,ESCC9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