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本地公司佈下「出租黃金」騙局,指與一間上市公司合作,推銷「實物黃金條租賃保值計劃」,訛稱購買金條後租予上市公司可收取保證回報,租約期滿更可取回金條。最少20人受騙血本無歸,損失共約9,500萬元。警方昨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六名男女,正通緝涉案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在內的四名人士。
案中20名受害人分別為11男9女(27至68歲),當中一人為本地人,其餘是內地人,他們分別報稱商人、律師及學生等,先後於前年8月至去年8月,透過地產、保險或移民經紀,接觸到涉案本地公司的銷售人員,從而得知相關出租黃金計劃。
案中最大單一損失,為一名內地人損失2,200萬元,部份人參與計劃後首數月曾獲保證回報,但之後全部人均收不到回報,亦未能取回本金或金條。
商業罪案調查科發現,涉案本地公司借用與一間上市公司的合作關係,推銷出租金條計劃,聲稱所有金條均有國際機構認可,購買及租賃黃金過程亦有本地律師見證;加上有本港上市公司擔保,令受害人不虞有詐。
涉案本地公司安排受害人購買黃金,每條一公斤約30萬元,之後該本地公司接管金條,聲稱用作租予上市公司,受害人可收取年利率約6.6至7.5厘的保證回報,每月定期派息,租約期滿後可取回本金或金條。
當受害人紛紛入局之際,今年初涉案本地公司結業,受害人始知受騙報警。被騙20人共購買279公斤金條,損失9,500萬元。涉案本地公司曾將164公斤金條售予另一本地公司,套現5,100萬元後將款項存入公司戶口,及涉案上市公司有關連人士戶口,涉案金條一直未曾出租予上市公司。
被捕三男三女(26至51歲),分別為本地公司的管理層及銷售人員,及另一間買入黃金的公司職員。警方撿獲大批文件、電腦及手機等,包括購買及出租黃金的合約。警方凍結被捕人士共約310萬元存款,正調查兩個總值910萬元的住宅物業,不排除充公犯罪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