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訊男技術員涉擅自登入公司電腦,搜尋及擷取警員家屬資料,再向Telegram「老豆搵仔」頻道發佈。案件經審訊後,技術員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等四項罪名成立,是反送中以來首宗因起底而被定罪案件。區院法官姚勳智昨判刑指社會事件令警民關係緊張,警員家屬資料被發佈,對執法者構成嚴重心理影響,家屬也有極大心理困擾,認為須判阻嚇性刑罰,判監兩年。
庭上有聲援者聞判後高呼:「判咗警察未呀?」被告陳景僖(33歲)親撰求情信指,因社會事件感到焦慮和憤怒,一時激動才以不恰當方式達到目的,對涉案所為感後悔,向受影響的人致歉,承諾不會再犯,望盡快出獄重投社會。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是為了看看涉案資料是否準確才報料,而且只涉一個Telegram頻道,沒有犯罪意圖和金錢利益。辯方指部份資料儲存在電腦內,被告沒將該些資料交予第三者,涉案督察的父親亦沒永久心理創傷。背景報告形容被告為人內向怕事,師長和同事都認為他和善及有責任感,不是激進人士,對被告涉案感震驚。辯方望法庭考慮到案情特殊及被告已還柙三周,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惟姚官指搜查涉案資料需用電腦逐步查證,過程並不直接簡易,難接納被告一時衝動的說法,並指他犯案違反誠信,案情嚴重。姚官指社會事件發生後,警民關係變得緊張,警員家屬資料被放上網,對執法者構成嚴重心理影響,無辜家屬亦承受極大心理困擾,認為須判阻嚇性刑罰,免他人仿效。
姚官表示,被告擷取的部份涉案資訊,如警察宿舍地址及警員資料等雖未有發佈,惟量刑時亦要考慮資料外流帶來的風險。
控罪指被告去年7月24日、8月3日及9月9日不誠實地取用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的電腦;又於同年9月9日披露未經HKT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被告原另面對遊蕩罪,指他去年9月22日在何文田俊民苑停車場犯案,惟經審訊後罪脫。
案件編號:DCCC1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