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支聯會常委、黎智英、黃之鋒等人被控今年六四煽惑、舉行和參與未經批准集會,案件昨再訊。24名被告需時索取法律意見或申請法援,押後至明年2月5日答辯。控方擬合併37項控罪成單一案件,法官指實際執行或有問題,籲控方與辯方商討,包括考慮轉介只涉參與集結、不涉煽惑他人的案件,從區域法院交回較低級的裁判法院審理。
案件已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昨移師西九龍法院聆訊。對於控方擬合併案件,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指出,由單一法官應付大量被告「有相當嘅困難」,安排審期和地點也有實際問題,控方可考慮部份案件分拆審理。
法官舉例,有11名被告只被控「參與」罪,其他控罪的爭議與他們未必有關,而控方案情沒有提及肢體衝突或暴力場面,可考慮一旦罪成刑罰會否超出裁判法院的判監兩年上限,會否將「參與」案件交回裁判法院處理,排期可能比區院快,對控辯雙方均有好處。
有13名被告被控煽惑罪,包括李卓人、何俊仁、蔡耀昌、黎智英、陳皓桓、尹兆堅、梁耀忠、張文光、郭永健、梁錦威、趙恩來、麥海華、鄒幸彤。 除了黎智英以外,另與朱凱廸、胡志偉、梁國雄、何秀蘭、黃之鋒、袁嘉蔚、梁凱晴、岑敖暉、何桂藍、梁國華和楊森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另被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編號:DCCC857-8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