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祟改表格 扼殺偵查報道 學者:政府窒礙採訪 削公眾知情權

鬼祟改表格 扼殺偵查報道 
學者:政府窒礙採訪 削公眾知情權

【閹割傳媒】

【本報訊】港台記者蔡玉玲疑因以「虛假陳述」查閱車輛登記資料被捕,但透過查車牌追蹤新聞是傳媒過去數十年來一直沿用的偵查報道途徑。弔詭的是,運輸署今年1月突然暗地修改查閱申請表格,間接封殺了傳媒為報道新聞而查閱車牌資料的門路。據悉,其他政府部門亦正檢視開放資料查閱機制。傳媒學者批評,政府對傳媒的不友善及針對「係整體大趨勢」。

運輸署今年1月修改查閱車輛登記資料申請表格,港府已非首次封殺傳媒及公眾查閱資料。入境處去年10月收緊「香港結婚紀錄」及「出生登記紀錄」查閱安排,要求任何查閱他人出生或結婚紀錄的申請人都須獲當事人授權。雖然入境處聲稱尊重新聞自由,傳媒可以涉及公眾利益為由申請,惟《蘋果》今年7月實測,在表格如實填上「新聞活動」,申請卻遭入境處拒絕,入境處表明不信納記者查閱目的與婚姻紀錄設立目的相符,但就無提供解釋。

呂秉權

政府檢視公眾查資料安排

有消息指,政府各部門正檢視相關政策範圍的公眾查閱資料安排。例如公司註冊資料應否一併提供受查對象持有的身份證號碼、其他公司資料,又或是否要披露公司所有董事成員名單等。收窄查閱範圍雖然美其名說是保護私隱,客觀效果卻是窒礙傳媒偵查報道。

特首林鄭曾在去年《施政報告》答問會上說過,有需要檢視香港法律以加強應付網上起底及欺凌行為。

記協主席楊健興指出,查閱車輛資料是傳媒行業極平常手法,在交通意外和查證事件常有應用,亦是調查報道中查找蛛絲螞迹的重要方法,傳媒查閱的內容會在新聞內披露,目的是讓公眾可知道更多有人嘗試隱瞞的資訊,令公眾對事件有更完整的了解,不會作私人或非新聞用途,是一直以來的做法,從來沒有記者因此被捕。

楊指出,今次拘捕記者的客觀效果是即時堵塞了查閱車輛登記資料的調查渠道,傳媒機構須面對法律風險,需要思考以其他方式繼續追尋真相,「一定係難咗,但受影響係公眾知情權」。

擅長特寫新聞的中大新聞與傳播系講師譚蕙芸指出,查閱車牌並非只影響調查報道,即使一般日常新聞甚至特寫新聞都會應用。她當年曾發表一個沙士殉職醫生報道,找到殉職醫生鄭夏恩遺下的座駕,亦透過車輛查冊核實資料,「我搵到架車,都要核實我冇錯㗎」。

呂秉權炮轟針對傳媒

從事傳媒工作多年、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表示,過往未曾聽聞有新聞工作者因查車牌被指觸犯法例,今次港台編導蔡玉玲被捕,在當下環境可見,政府對傳媒是不友善及針對,「係整體一個大趨勢」。他指偵查報道是新聞系課程一部份,涉及到車輛、公司及土地查閱等,無論是新聞系學生或正職記者,都會運用到查冊手持調查目標人物、公司或土地有沒有問題,是從公眾利益出發,而非為一己私利。今次有新聞工作者因查冊被捕,「對整個行業、教學都係一個警號」。

商台亦引述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指,記者基於公眾利益,透過查閱住址及車牌取得資料,是傳媒與社會約定俗成做法,政府當局亦從未表達關注,無論涉事記者最終會否被檢控,事件亦必定損害新聞自由。

一群港台節目顧問團成員聯署回應蔡玉玲被捕事件,憂慮傳媒作土地查冊、公司查冊等調查方法有機會被封殺,損害新聞自由和公眾知情權。聯署人包括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莫乃光等。

擅長調查報道的傳真社創辦人吳曉東指出,傳媒業界一直相信透過查冊進行涉及公眾利益的調查報道是合法,蔡玉玲被捕的原因只是運輸署系統未有加入「新聞發佈」作為目的的選項,「記者係要實名填寫資料去查冊,如果係犯法,佢又點會去做呢?」他要求警方釐清事件,「幾時開始變咗犯法?」他擔心記者少了有效的方法追求真相,調查報道會變得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