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保你】餐廳跣倒點樣索償 - 金堅

【保理保你】餐廳跣倒點樣索償 - 金堅

近日我一位朋友在快餐店內跣倒,事件有不少關於索償的問題可以借鑑和各位讀者分享。

事件在約兩個月前發生。朋友在九龍某大學內的快餐店(由大XX集團營運),在沒有任何警告牌的情況下,由於地板濕滑而整個人跌倒,手踭、手掌和屁股猛然撞地,幸好沒有大礙,可以自行起身及行走。因為當時朋友有要事在身,向當值經理投訴後、拍照、取得該經理的聯絡電話便離開了。

朋友在第二天致電該經理,投訴身體仍覺得瘀痛,並追究為何地板會如此濕滑。該經理說會找保險公司處理,過了兩天,朋友接到保險公司的公證行來電,查詢事件經過和索償事宜。朋友因為怕講漏了重要事項,所以致電筆者請教。筆者了解事件始末後,綜合了以下數點供朋友參考:

(1)對準第一責任人。這件事的第一責任人是「大XX」集團,大集團在意外發生後,往往把所有善後工作推給保險公司做,保險公司在理賠時一般會諸多挑剔,用賠得最少的方法去解決問題。閣下如果缺乏索償知識,往往有機會給保險公司「牽着鼻子走」,最後接受了一個較差的賠償方案。

(2)保留所有直接與這次意外有關的費用單據,包括醫療費、額外的交通費、無法工作的損失證明等等,這些合理支出和損失都可以索償。

(3)不可以太快接受賠償。因為朋友今次身體有不適,不知道有否後遺症,如果太早接受和解賠償,過一段時間後如果出現不可預知的後遺症,可能會影響日後的索償。所以應該在所有溝通內容都作出「本人保留日後一切追究權力」的聲明。

朋友之後得到「大XX」集團的回覆,說當時是一位「阿B」(即:智障員工)疏忽沒有抹乾地板,又沒有放置「小心地滑」的警告牌,導致這次意外。事件中反映這集團管理不善,並且內部對智障人士的不尊重,聘用智障人士可能純粹為了表面所謂的「社會責任」。朋友仍在評估自己的傷患,索償還未完結。

金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