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量拉皮女顧客燒傷留疤

高能量拉皮女顧客燒傷留疤

【本報訊】醫學美容療程事故頻生,政府被轟監管不力。有女士花逾3萬元購買連鎖美容院的高能量拉皮療程,但疑有關儀器能量過高,致頸部出現長約3厘米燒傷傷口,至今仍留疤。

事主余小姐約一年前到NeoDerm旗下Reenex進行膠原療程,今年4月和5月美容師向她推銷高能量超聲波提拉技術療程,指療程「無創傷性,不會造成表面傷口」。余說因Reenex服務不錯,便以優惠價3.3萬元﹙原價7.7萬元﹚購買一次拉皮療程,並於6月中到NeoDerm旗下另一品牌Evvus的銅鑼灣分店接受療程。

袁海文促加強規管醫療儀器

余指當日職員向她講解流程時,未有說明燒傷等風險,她接受療程時才首次見到醫生。療程期間,她下巴和頸部等位置感痛楚,惟醫生僅指她頸部位置有些紅,給予止紅藥膏了事。

療程後兩小時,她頸部出現水泡,翌早同一部位出現一個約3厘米傷口。她在美容院職員陪同下求醫,醫生指傷口屬燒傷所致。經多番求醫後,傷口至今仍留疤。余表示,美容院曾答應退回相關療程費用和給予她兩萬元「心意金」,但後來又反口拒賠。

協助事主的香港美容監察召集人袁海文批評,涉事美容院和醫生未有在療程前說明療程風險,宣傳標榜無創傷性,認為美容院必須負責。他又質疑涉事醫生或涉疏忽操作儀器令事主受傷,已向醫委會和消委會投訴。袁又斥本港醫療儀器規管法例落後,令事故不斷出現,他促政府全面就醫療儀器規管立法,包括要求醫生向消費者交代所有風險及副作用。NeoDerm回覆指,知悉有客人在療程後不適,曾嘗試為其解決問題,但客人未有接受有關安排。至於客人要求賠償,醫生已交由保險和律師處理;並指療程中使用的物料、醫生及治療師操作技術均符專業規格要求,惟涉法律程序不便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