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名民主派人士被控5月8日內委會上阻礙會議,涉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捕,建制派引用其中一項理據為上訴庭法官於前議員梁國雄取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文件時,表明立會議員不可凌駕《特權法》案例,惟案件其實未有終極裁決。梁國雄回覆本報證實已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
梁國雄2016年取走馬紹祥文件被控違特權法,原審裁判官在2018年裁定「藐視立法會」不適用於議員,梁被判無罪,但律政司上訴,上訴庭於今年6月頒下判詞,提及議員因《特權法》保障而豁免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裁決有誤,《基本法》只保障議員在會議上言論自由不受法律追究,案件發還重審。梁指已經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案件仍未有最後裁決,難言最後結果,希望終院法官不受政治因素影響作公正裁決。
若終院裁定可用特權法告議員,梁國雄估計日後議員正常議事也困難,即使向問責官員提問、或向立會主席提意見,也可能被視為阻礙會議被控,有機會被其他建制派提告,將「完全摧毀立法會議事功能」,而終院未作裁決時,警大規模以特權法拘捕八名民主派議員並不合適,估計警方因半年檢控期限而提告,惟他認為在終院有決定前,法院難將八人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