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休班警案】
【本報訊】休班警去年9月25日在屯門市廣場疑因舉機拍攝示威者,被人「私了」,涉案地盤工及男生昨就傷人及非法集結兩罪在屯門法院受審。惟代表男生的大狀石書銘接獲通知,今明兩天需到區域法院繼續處理另一宗反修例運動相關案件,遂向主審裁判官水佳麗反映。水官卻指「今時今日嘅局面是石大律師造成」,強調法庭不會遷就他的時間。
18歲被告湯浩源承認非法集結罪,並表明願意承認較輕的普通襲擊罪,但不獲控方接納,繼續控以傷人罪。湯在庭外坦言,希望繼續由石書銘代為抗辯,並相信即使石分身乏術,也會找來其他大狀代替。
石昨向法庭解釋暫時不能代表湯的原因,指上周三知悉今明兩天需重回區域法院處理續審案件。他自上周起先後找了16人,希望可以接手案件,但都不成功。石承諾假若周四不能繼續代表男生,會另找大狀代表。
裁判官水佳麗卻質疑石強迫法庭遷就其日誌,強調不會押後案件。惟因法庭需先處理另一被告文振豪(32歲)的會面紀錄和列隊認人爭議,故水官批准石暫時缺席,讓他另行安排律師。但水官明言,若男生後天仍沒有大狀代表,屆時便須自行抗辯。
有律師指出,一名大律師同時處理多宗抗爭案,屬近來常見現象,問題源於當局濫捕濫告,加重法庭負擔之餘,亦容易令大狀「撞期」。
案件編號:TMCC21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