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指洩內部文件 張達明:無違保密協議 議員轟小題大做

律師會指洩內部文件 張達明:無違保密協議 
議員轟小題大做

【本報訊】香港律師會爆出會務風波。律師會昨向全體會員發通訊,指理事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曾兩次未獲授權下披露律師會內部文件,律師會早前就事件成立小組,通過對張的不信任動議。張達明隨即在社交網站發文反駁,指事件不涉違反保密協議,律師會作為具公共職能及透過選舉產生組識,反問禁止披露有關組織決定如何保障言論自由和公共責任。

張達明被指涉洩密的兩宗事故,分別指張今年3月27日向一名非律師會會員的立法會議員,率先披露三天後才刊出的「會長通訊」中一段內容,指張向涉事議員表示,「你應在星期一刊出時預備好回應(You should be prepared to respond when this is out on Monday)。」據悉,有關內容涉及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與律師會就接洽牌費的爭議。

另一宗事故則是張今年5月14日在其facebook公開律師會當日一份新聞稿,當時該份新聞稿未得到全體理事一致通過。翻查資料,律師會今年中進行理事會改選,會長彭韻僖選舉前曾以個人身份向會員廣發電郵推薦心水名單,被指涉利益衝突。律師會今年5月14日召開記者會解畫,彭當時稱以個人身份推薦,是《基本法》賦予的言論自由。

禁公開難保障言論自由

律師會昨向全體會員發出通訊說明兩宗事故,點名指身為理事之一的張達明,涉未經授權公開有關資料。理事會就事件成立的小組今年7月27日遞交報告,認為張違反保密協議,張對兩宗事件沒有合理辯護。而就首宗事故,理事會早在今年5月12日已通過對張的不信任動議。律師會回覆查詢稱,保密責任對律師專業至關重要,認為向全體會員通報做法恰當。

張達明則在facebook上發表長達八頁紙的英文回應,指小組總論缺乏充份分析,強調兩次事故不涉違反保密協議,指律師會作為具公共職能及透過選舉產生的組識,反問禁止披露有關組織的決定,如何保障言論自由和公共責任。

被指涉事的立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否認張達明曾向他披露會議內容,指自己出任法律界議員八年,對律師會做法不意外,批評律師會在重大法治、三權分立,以及港版國安法問題上鮮有回應,對雞毛蒜皮垃圾事卻大造文章,對此表示極度遺憾。

彭韻僖

■律師會向全體會員發通訊指張達明曾兩度未獲授權下披露內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