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手觸禁 - 古德明

搖手觸禁 - 古德明

二零一四年,香港民變,與事小民多持黃雨傘,黃於是成為禁色。《兒童權利公約》手冊插圖中一柄黃色雨傘,就要悄悄改為藍色。去年,民變再起,與事小民多穿黑衣,黑於是也成為禁色。紅十字會輸血中心護士衣上的員工證件扣針,本來是黑色,至此要改為紅色;九龍城培道中學甚至禁止學生戴黑色防疫口罩。

顏色之外,還有諸多禁忌。某電視劇布景有一雙手套,似擺出去年民變的「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手勢,電視公司即徹查不貸;有個什麼公署的辦公室,連放個小花盆都犯禁,只因花盆上有出自日本漫畫的「敗者榮光」四字,似與民變之歌《願榮光歸香港》相呼應;又有個什麼學會,慶祝成立六十四年,卻不敢提「六四」二字,改說「邁向六十五年」。此外,「七二一」、「八三一」等都成為避忌數字,新香港那些大人先生只怕小民記起去年七、八月那兩宗慘案。總之,新香港禁忌無數,古云「搖手觸禁」,此之謂也。

從前,宋高宗與秦檜合謀殺岳飛,「岳」字就成為禁忌。紹興二十五年六月,「詔改岳州為純州,岳陽軍為華容軍」。不過,公道自在人心,是非終不可改,紹興三十一年十二月,岳州、岳陽即恢復舊名*。去年民變之中,一位少年身穿「岳」字T恤,更顯此字馨香。且看新香港那許多禁忌,又能維持多久。*《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六八、《宋會要輯稿》方域六之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