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毒警求輕判 官:冇加刑已好客氣

藏毒警求輕判 官:冇加刑已好客氣

【本報訊】當差27年的休班警在屋苑平台向毒販購買K仔,全程遭刑事情報科同袍監視,早前被裁定藏毒罪成。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執勤期間屢次拘捕毒犯,曾獲警務處處長及指揮官讚許。惟裁判官水佳麗批評被告於案中不僅沒拘捕毒品拆家,更向對方買毒品,強調不以知法犯法為由加刑已屬「好客氣」,且被告吸毒成癮12年,遂判被告入戒毒所。

被告陳天賜(48歲)被控去年2月21日在其居住的新屯門中心3座平台藏有K仔。辯方求情指,被告今年7月確診患上新冠肺炎,現已康復。被告現時望能遠離吸毒者,故不想進入戒毒所,建議判監。被告服務警隊27年,多次拘捕毒犯,屢獲警務處處長及指揮官讚許,但明白「十功不能補一過」,只望裁判官考慮被告曾貢獻良多,予以輕判。

■被告陳天賜被官指無任何悔意,遭判入戒毒所。資料圖片

斥知法犯法 判入戒毒所

辯方又指被告已婚,育有兩子。辯方呈上被告兒子撰寫的求情信,信中可見兒子因父親定罪大受打擊。此外,定罪不僅令被告即時遭解僱,前途盡毀,更失去一筆可觀長俸。辯方強調,即使被告早前已被定罪,仍到區域法院就販毒案作證,望能扣減刑期。

惟水官直言到法庭作供只是被告履行警員的職責,質疑為何要減刑。水官又謂,解僱警員需要經過紀律聆訊,「法庭定罪即時解僱?我都未聽過」。控方向案件主管查詢後,直指被告僅是被停職。辯方再向被告索取指示後,改口稱被告只是停薪留職。水官提醒辯方謂:「停薪與解僱係兩碼子事,你自己考慮一下都覺得不妥當。」水官又指被告沒任何悔意,在背景報告內「口口聲聲話要上訴」,辯方卻指被告從沒向感化主任說過要上訴。

水官指出,被告自2008年起吸毒,染有毒癮,保釋時仍繼續吸毒,在案中更沒有拘捕拆家,反而向對方買毒品。水官稱對被告兒子所受的打擊感到遺憾,惟被告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且吸毒成癮,戒毒始能跟家人重新上路。

案件編號:TMCC16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