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男子張玉環涉故意殺人曾被判死緩,羈押近27年,今年8月因證據不足改判無罪,結束9,778日的冤獄。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昨宣佈,張玉環獲國家賠償496萬人民幣(下同,約573萬港元),創下新高。張玉環兄長張民強昨稱不滿賠償金額,對此感無奈,指張玉環會接受賠償,但希望公安緝拿真兇。
江西高院今年8月4日改判張玉環無罪後,張玉環9月2日提交國家賠償申請,包括賠償侵犯人身自由、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等逾2,234萬元(約2,590萬港元)。張玉環代表律師和其兄張民強昨領取國家賠償決定書,稱付逾496萬元,此前獲國家賠償數額最高的是吉林金哲宏獲468萬元(約542萬港元)。
張民強稱不滿意賠償金額,但表示張玉環仍會接受。他認為,張玉環雖拿到496萬,但27年來一家人所受傷害,無法用金錢彌補:「我們希望公安機關,能對當年兩個死去的小孩重新立案,捉拿真正的兇手,對死者家屬交代,也是對社會一個交代,如果公安機關能抓到真兇,我們願意從張玉環的賠償金裏,拿出5萬元獎勵參與偵查幹警。」據稱,張玉環會把賠款為兩兒買樓,餘下作養老金。
案發1993年,南昌市張家村兩名男童被殺,警方咬定當年26歲的張玉環是兇手,被捕後判死刑。經多年申訴,江西高院今年8月改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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