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有抑鬱多年的小學女校工欲尋死,卻擔憂一直相依為命、心智正常的23歲兒子無法自理,決定「帶埋佢一齊走」,將安眠藥混入湯中供兒子飲用,繼而用充電線將兒子勒死。女工及後服食老鼠藥溝高粱及安眠藥自殺不遂。她早前承認精神失常下干犯誤殺罪,昨被判接受一年醫院令。法官形容本案是悲劇,相信女工將自責一生。
被告趙麗霞(57歲)早前承認去年2月22日在將軍澳善明邨住所殺死兒子黎裕帆。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於內地出生及接受教育,及後嫁給港人並誕下獨子,惟丈夫拋妻棄子,兩母子相依為命。被告是盡責母親,母子關係良好;惟死者學歷欠佳,在DSE公開試中無一科合格,難以求職,不時質問被告:「點解要生我出嚟?」被告甚感傷心,對兒子這句話一直耿耿於懷。
辯方續指,案發時被告承受巨大壓力,包括胞姊患癌、母親身體越來越差,加上被告本身受唇瘡困擾,引發抑鬱及妄想症,精神失常犯下本案。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抑鬱情況雖大有改善,但她對病情未有全面認知。法官李素蘭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住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治療一年。
案件編號:HCCC4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