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疫情下經濟低迷涉及盜用信用卡罪案增加,警方發現犯罪集團在港澳兩地以不法途徑取得大量信用卡資料後在網上購物,並招攬想「搵快錢」的下線協助犯案。兩地警方日前共拘捕36人,其中在香港被捕的五人包括一名年僅12歲小童;澳門司警則拘捕三名大學生主腦,發現集團用信用卡購買貴價衣服、電子產品及遊戲卡等,再轉售圖利,涉款66萬港元。
今年1月起,本港警方接獲超過150宗信用卡被盜用案件,涉款260萬元,發現歹徒利用釣魚電郵、釣魚短訊或入侵電腦系統等方式取得受害人信用卡資料,然後在網上購物。同一時間,澳門司警亦發現同類案件增加,港澳兩地警方周二及周三採取代號「翊星行動」行動,共拘捕36人(12至59歲),包括五名港人,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涉款66萬港元,行動中發現超過200名受害人資料。最年輕的12歲港人疑犯疑負責網購。
澳門警方亦搗破兩個集團,當中一個涉及多名中學生及大學生,另一集團則涉及旅行社職員,發現他們利用至少500張信用卡資料購買逾60萬元物品,估計兩名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在逃。
在澳門落網的31人中包括三名大學生骨幹成員(19至20歲),其中兩男女是情侶,三人被控觸犯犯罪集團及巨額電腦詐騙,其餘28人包括10名大學生及兩名中學生,涉嫌觸犯犯罪集團及電腦詐騙罪,已移交檢察院跟進。
報道指當中兩名骨幹成員受上線指示,在社交網以「兼職遊戲充值」為名招攬下線,並建立至少50個群組,發佈非法盜取得來的信用卡資料和手遊賬戶資料,要求下線成員綁定手機Apple ID,下載熱門手遊並作99.99或49.99美元的消費,隨後收回已「課金」賬戶,在「暗網」或黑市渠道轉售圖利。
司警指,集團每宗交易會向下線提供50元報酬,負責招兵的首兩名被捕骨幹抽取一半作佣金,實際操作的下線成員僅收到20至25元酬勞。據調查所得,各下線成員獲利數十元至數萬元不等,該兩名骨幹則獲利至少15萬及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