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案】
【本報訊】網民去年11月發起「七區行街」行動,當晚警方在柴灣阻止示威者堵路。有警員追捕一名16歲男生時失平衡跌倒,跪地拗傷,其後指稱是遭男生兩度推開所致。男生被控襲警罪,早前受審,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柙候判。被告的父親在求情信中為兒子向受傷警員致歉,並指過去社會運動中,大多年輕人均害怕警察,相信兒子亦是為了逃避警察才釀成今次事件。
16歲被告被指於去年11月3日晚上在柴灣怡豐街近怡泰街交界襲擊正在執勤的警員11030曾偉強。辯方審訊時質疑警員未有記錄案中細節,惟裁判官崔美霞認為警員證供沒有不合理之處。崔官下令先為被告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柙。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校內操行良好。本案發生於電光火石間,案情只是推撞而令警員受傷,傷勢亦非嚴重,要求法庭改為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惟崔官揚言控罪嚴重,加上被告經審訊後定罪,認為索取教導所等報告的決定合適。辯方再向崔官指出,被告的私人部位剛接受手術,情況複雜,需服食消炎藥及覆診,再次要求法庭讓被告保釋候判。崔官聞言即問:「醫生紙呢?」被告家人稱未有帶備,崔官隨即謂:「被告需要還柙。」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6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