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控分裂國家 鍾翰林還柙  網上眾籌被指洗黑錢

警控分裂國家 鍾翰林還柙 
網上眾籌被指洗黑錢

【本報訊】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指違反港版國安法等罪,昨晨遭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表示需時調查,押後案件,同時反對讓鍾保釋候訊。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拒絕保釋申請,鍾須還柙至明年1月7日再訊。鍾現時面對分裂國家、洗黑錢及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等罪,被指於學生動源香港及美國分部專頁提倡港獨,亦在專頁帖文附載招募義工表格,要求義工表明支持港獨。鍾亦被指於專頁發起眾籌,並處理約70萬元籌款,因而被控洗黑錢。

■鍾翰林昨由警車押往法庭應訊。謝榮耀攝

現年19歲的鍾翰林被控一項分裂國家罪、兩項洗黑錢罪以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罪。控方要求押後案件,以便警方檢查手機、電腦、銀行月結單,以及被告於網上平台發佈的訊息。控方並透露本案涉及另外三至四名嫌疑人,需時調查。

處理本案的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曾處理7.1電單車司機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並撞向警員的國安法案件。他昨依據港區國安法第42條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G條,拒絕讓鍾保釋候訊。根據9G條,如法庭覺得有實質理由相信被告在保釋期間犯罪、或者不會依期歸押等,可拒絕批准保釋。

■鍾翰林本周二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附近被捕。《南華早報》圖片

■早前被捕後獲准保釋的前學生動源成員何忻諾亦有到庭旁聽。

涉要求義工表明支持港獨

鍾面對的首項控罪為國安法「分裂國家罪」,被指今年7月1日至10月27日犯案。據悉,控方指控鍾在國安法實施後,管理宣揚港獨的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和創制獨立黨等facebook專頁。控方又指,鍾7月13日開設美國分部專頁,其後把「港獨自決」圖片換作專頁圖片。

此外,鍾把一名用戶加為專頁管理員,該用戶發佈多項資訊,表明美國分部會聯同創制獨立黨宣揚港獨,其後該人亦成為創制獨立黨專頁管理員,另在學生動源香港專頁發表抵抗中國、建立香港民族主義的文字。有關專頁的帖文附有招募義工表格連結,義工須表明支持港獨。截至今年7月中,有295人提交申請表。

今年7月29日鍾被拘捕,警誡下確認自己是學生動源香港、美國分部及創制獨立黨專頁管理員,但否認發表煽惑性內容。警方調查發現截至當日,上述三個fb專頁分別有19,245、142及623個追隨者。

據了解,鍾被捕後表示願意協助警方,並會聯絡專頁的管理員及發佈者。其後警方透過電郵聯絡鍾,指稱鍾實為相關專頁管理員,翌日鍾刪除有關帖文。控方指鍾及後獲警方批准保釋,惟學生動源香港和美國分部專頁繼續發表港獨內容,而鍾一直身為香港專頁管理員。

另被控發佈煽動性刊物罪

鍾另被控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罪,指他2018年11月30日至今年6月9日間,在香港連同另一位編輯於學生動源香港專頁發表九項含有煽動性的訊息。

至於兩項俗稱「洗黑錢」的控罪,控方指學生動源香港專頁的帖文附有PayPal戶口連結募捐,戶口由鍾開設,並連結到鍾的滙豐銀行戶口。該PayPal戶口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7月29日共接收13.3萬元,來自109筆存款,絕大部份轉至鍾的滙豐戶口。滙豐戶口自去年9月起共接收56.4萬元。控方指鍾報稱是職訓局全日制學生,上述款項流動完全不符合其收入和學生背景。

鍾本周二疑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欲尋求政治庇護,在領事館附近再次被捕。鍾另涉一宗刑事損壞案件,涉去年5月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期間,在立法會示威區破壞國旗,該案下月中開審。

案件編號:WKCC37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