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自稱「環球網」記者的內地漢付國豪(圖)去年8月在機場被示威者圍堵及襲擊案昨續審。付國豪續接受辯方盤問,稱案發時主要目的是觀察現場和學習,機場內已另有三名《環球時報》同事,他未獲安排到場採訪,承認案發時並非履行記者職責。他也承認只是編輯而非記者,不會參與採訪工作,惟又自言獲公司破例以特派記者身份來港採訪。
辯方昨盤問付國豪指,示威者不希望記者外的人拍攝。付稱沒思考這問題,又稱當時拍警方拘捕示威者,他為免被警誤當示威者故穿記者反光衣,但其後忘記脫下。
辯方讀出付書面供詞,付自言是《環球時報》編輯,不會參與採訪工作,「我並非一名採訪記者,我沒有記者證」。付承認有關內容屬實,並稱在內地考取記者證需時甚久,而且香港局勢變化迅速,故在沒記者證下申請來港,最終獲公司破例批准。付稱當天他向同事借名片而非記者證,又說:「不論我是真記者還是假記者,真警察還是假警察,真遊客還是假遊客,事件中對我攻擊的人,他們的行為正當性都是沒有的。」
辯方昨圍繞一名男子言行及意圖盤問付,其間付質疑為何只就同一方向詢問。法官李慶年解釋在陽光司法下,法庭審訊會受人民及傳媒監察,普通法是與世界接軌的訟辯方式,辯方有權就其說法與證人對質,過程有時會令證人供詞更堅實,但有時也會讓證人變不可信不可靠。李官表示過程會多花點時間,惟公義同時並存。付聞言致歉。付作供完畢後主動表示想說些感謝的話,惟李官聞言指為免話語有不同解讀,「在心中得㗎啦」。
黃逸豪、賴雲龍、何家樂以及女被告畢慧芬(20至29歲)今續就暴動、傷人等罪受審。
案件編號:DCCC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