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法機構因應近期法庭面對大量社會事件引發的法庭案件,今年1月就加快處理相關案件的措施諮詢包括大律師公會在內的持份者,公會昨向會員公佈結果,指持份者支持法庭延長審訊時間,甚至在周六「加班」,並重開荃灣裁判法院以疏導案件,但反對開「夜庭」,認為法庭24小時運作並不可取。
司法機構的文件顯示,直至上月尾,各級法院處理有關社會事件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共計1,412宗,部份案件涉及大量被告、法律代表、傳媒和旁聽人士。加上隨後新冠肺炎大流行引起的公眾衞生情況,令不少案件因而要延後處理。文件指,司法機構自5月恢復正常運作後,已處理其中五成半共781宗案件。
司法機構指現時不少涉及社會事件的案件,已自行提早開庭和延後散庭,部份案件甚至減少午飯時間;亦有審訊安排在周六「加班」審訊,司法機構會續視乎需要作同樣安排。此外,大部份持份者支持將涉及大量被告的案件調往面積較大的西九龍裁法院審理,部份人更建議將區院部份案件安排到高院審理。他們亦支持重開荃灣法院,司法機構有意將區域法院部份非社會事件的刑事案調往荃灣法院其中四個法庭審理,原有區院法庭可騰出處理社會事件案件。
不過,就有關開設「夜庭」的建議,持份者以英國經驗為例,認為要法庭恒常地24小時運作審案,不可行亦不理想,因有關安排會對證人日常生活造成破壞,更可能被質疑公平性,成為潛在上訴理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