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媽媽不願面對的真相 - 馮睎乾

潘媽媽不願面對的真相 - 馮睎乾

特區政府保護殺人犯陳同佳一週年,潘曉穎母親忽然接到警方電話,要求在昨天(10月25日)會面,領取潘曉穎的涉案遺物。奇怪,這些遺物如果對警方沒用,怎麼會拖到今時今日才歸還?如果有用(例如送到台灣作呈堂證物),怎能夠隨隨便便還給潘媽媽?

幸好潘媽媽已非吳下阿蒙,馬上提高警覺,疑心警方想利用她做臨時演員,兼送走呈堂證物卸責。潘媽媽沒立即答應,反而公開與警方約法三章,要求派出「話得事」的警員,跟她協商陳同佳投案的事,她才答應會面,還限時警方在昨天上午十點前回應。時間到了,警方卻不聞不問,潘母就把時限延至十點半。結果,警方像陳同佳一樣,冇心情,唔見住,會面告吹。

去年以來,香港警察最出名的有兩件事:一是「唔見人」,二是「打_人」(不要誤會,空格只代表粵語粗口)。警方唔見人是正常的,拖延是可預期的。721拖它一年半載,事件就變成「旗鼓相當,勢均力敵」,原告也變被告,劇情轉折妙不可言。作為「延期攻略」頂尖高手,香港警察並非浪得虛名,潘媽媽該有心理準備:明年今日,陳同佳也許已被民建聯律師洗白,而你卻是煽動大眾仇恨政府的尋釁滋事者,送埋你中都仲得呀。

以我所見,不少黃絲對潘媽媽沒好感,因為她去年配合偽善的林鄭搞大龍鳳,令無數年輕人身陷囹圄、流亡海外,甚至喪失生命。即使這結果非潘媽媽所能預料,但她甘受擺佈,也難免背上「助紂為虐」的惡名。當然細心一想,你就知道即使潘媽媽反對修例,政府仍會霸王硬上弓,因為林鄭的皇牌不是道理,而是票數,初心也不是送陳同佳到地獄,而是立大功於天朝。

潘媽媽去年表現令人失望,現在總算痛悟前非,儘管覺悟仍未透澈。比如說,她把限時由十點改為十點半,實屬多此一舉,意味着潘媽媽依然不願接受殘酷的真相:香港警察正在保護你的殺女仇人,除非「聖旨到」,否則他們根本不會幫你討公道。如果你仍相信鄧炳強口中的「正義」,容許我引一段Legal High古美門律師的金句:「你可以去一下烏干達的密林,和山地大猩猩玩玩推相撲,在那猛烈的巴掌拍擊下,你的腦子也許能清醒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