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約今會面 潘母:勿做騷 拒取回曉穎遺物以留為證 促與台商談

警約今會面 潘母:勿做騷 
拒取回曉穎遺物以留為證 促與台商談

【本報訊】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超過一年,香港台灣兩地政府爭論不休陷入僵局,陳同佳赴台自首無期,潘曉穎母親前日公開表示願意充當中間人促盡快成事。據知香港警方今早會派出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的探員,在警署內與潘媽媽會面,潘媽媽質疑警方是否誠心正視問題,還是只做門面工夫,希望警方實事求是,不要做騷敷衍潘家。

潘媽媽回覆本報查詢時,承認獲香港警方的邀請,今日與警方會面,但她指屆時亦會向警方詢問,是否接受她的邀請,與台灣當局坐下來就陳同佳一案商談。而今天約見她的是調查陳同佳洗黑錢案的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

■潘母近日四出奔波接受傳媒訪問,日前又到政總遞請願信,希望向港府施壓處理陳同佳案。資料圖片

質疑警有否誠心正視

就警方突然派員與她見面,潘媽媽質疑,警方是否誠心正視問題及真的願意坐下來與台方協商,好讓陳同佳盡快取得赴台簽證,到台灣投案受審,抑或是警方只想做門面工夫,以為可以讓她噤聲。她希望警方實事求是,不要做騷,敷衍潘家。

她認為,警方若真的有誠意,何須交還愛女的證物、即曉穎生前遺物。警方不是應響應政府所言,保留證物,時刻準備與台方進行警務聯絡,以便把證物盡快交予台灣檢察機關。故潘家決定暫不會取回證物,並要求港警好好代為保管,以便港警盡快與台警進行刑偵移交資料。

潘媽媽早前曾公開呼籲,陳同佳必須在10月23日、即出獄一周年的日子前出發赴台,為他殺死愛女曉穎一事投案自首,否則日後不會在台灣法庭為陳同佳求情。

■出獄已一年的陳同佳,仍未赴台自首。

管浩鳴代辦台證遭拒

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管浩鳴牧師,日前曾前往金鐘的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欲為陳辦理赴台簽證以便陳可赴台,卻被辦事處職員拒絕,指暫不受理陳的申請,令陳失去可赴台自首的渠道。

潘媽媽其後向本報表示,前晚約9時她再接獲香港警方電話,但通話內容並非她提出的「希望由潘媽媽當中間人,邀請港警與台警坐下商討陳同佳赴台自首的事」,而是香港警方希望把陳洗黑錢案中,與曉穎有關的證物交還給她。

陳當年涉殺死潘曉穎後盜用她的銀行卡,被香港法院裁定洗黑錢罪成,去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剛出獄的陳在管浩鳴陪同下,在監獄前向大批傳媒承諾願意赴台投案,但至今未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