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少女因毒品問題入住兒童院,疑遭院內年近六旬的已婚體育男教師非禮,男教師涉為她按摩時乘機摸她,趁她練倒立時摸臀。涉案教師昨就三項非禮罪自辯時承認曾兩度為少女按摩,但強調因少女稱腰痛不能上課才這樣做,只是有一剎那手指揳入少女上衣衫尾,才意外觸碰少女背部肌膚,及有機會隔着衣服碰到她的胸圍。
被告關志剛(57歲)被控去年1月至3月期間在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非禮女子X,裁判官林子勤裁定三罪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於1989年代表香港手球隊到北京參加亞洲手球錦標賽,亦擁有急救、拯溺等資歷。
關已婚,育有一名13歲女兒,事發時在職訓局的院校任副校長,在兒童院教授體育課,亦需留意學員的紀律,惟他事發後不獲校方續約。
被告承認兩度為X按摩,記得有天X原需上體育課,但表示因做運動令腰受傷,感到腰痛。他先用按摩球為X按摩腰,但未能尋找痛點,獲X首肯後再用手指按X腰及背。被告否認如X所指將手伸入X上衣,但承認為X找痛點時有一剎那手指揳入X上衣衫尾,他已即縮手,維時僅一至兩秒,強調是意外接觸X肌膚。至於X指他觸摸乳房,他承認有機會隔着衣服碰到X胸圍。
被告形容X原是聽話、愛發問的學員,但突然情緒低落,社工告訴他X沒服藥致情緒不穩。雖然有其他女學員稱膝痛,但因可用按摩球等方法處理,故他沒為她們按摩背部。
案件編號:WKCC28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