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體育館塌頂 承建商輕判罰款

城大體育館塌頂 承建商輕判罰款

【本報訊】九龍塘城市大學胡法光運動中心2016年5月發生恐怖塌頂意外,事件中三人受傷。負責就屋頂綠化工程簽發證明書的測量師陳佐堅,和2009年負責屋頂重鋪工程的承建商及其授權簽署人李榮超,昨日被屋宇署轄下的紀律委員會裁定專業疏忽,他們同被頒令譴責,分別罰款近79萬元及約88萬元。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判罰偏低,事件嚴重起來可引致數百名師生死傷,建議署方將涉事人員停牌以起阻嚇作用。

裁專業疏忽 測量師提上訴

2016年城大屋頂倒塌事件中,測量師陳佐堅被指是體育館屋頂綠化工程的認可人士,就加建綠化覆蓋面簽發證明書。屋宇署昨日公佈,紀律委員會完成對陳佐堅的紀律聆訊,裁定他簽發工程證明書及提供意見時有「專業上的疏忽」,包括錯誤地核證該屋頂在加設綠化覆蓋面後不會超過設計負荷量、提供意見前未有覆檢屋頂狀況等,導致該屋頂結構支承超載,令意外發生。委員會裁定陳佐堅專業疏忽,並連研訊費在內罰款近79萬元。陳佐堅已就委員會的裁決提出上訴。

為肇事屋頂進行重鋪工程的漢峯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授權簽署人李榮超亦被裁定犯有疏忽,即未獲屋宇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及同意便展開工程。連研訊費在內,他們共被罰款約88萬元。屋宇署重申,根據《建築物條例》註冊的人士及承建商如犯有疏忽或行為不當,有可能被紀律處分。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批評屋宇署的判罰過輕,阻嚇不足,「冧天花都係罰幾十萬,自然啲人唔會咁着緊」。他形容,當年屋頂倒塌事件是一場大災難,可引致數百名師生死傷,結果只有三人受傷屬「不幸中嘅大幸」,屋宇署應透過加強判罰作標竿效應,以阻嚇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下次就未必咁好彩」。他建議屋宇署對涉事人員處以停牌,甚或除牌的懲罰,大學方面亦應加強對校內工程的監管,而非連同責任都外判予承建商。

城大表示,校方非常重視校園安全,因應塌頂事件的調查及跟進工作早已完成。校方以大學規定為由,調查結果保密,不會向外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