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去年洗黑錢罪刑滿出獄時聲稱願赴台投案,可是至昨日整整一年仍未成行,一直代表陳發言的管浩鳴牧師承認,陳同佳無法取得入台簽證而未能赴台。潘媽媽直言感到失望,昨日帶着沉痛心情到女兒墳前哭訴這個壞消息,矢言繼續為女兒討回公道,永不放棄。
陳同佳是否履行承諾赴台投案全城關注,過去一個月潘媽媽為此四出奔波接受傳媒訪問施壓,可是在昨日陳出獄滿一年,一直代陳同佳發言的管浩鳴昨稱,陳同佳赴台自首的意願沒變,但因暫時無法取得入台簽證而未能成行,希望潘媽媽明白及理解。管牧稱,律師團隊正努力和有關部門協商,並研究從不同途徑解決陳無法取得簽證赴台的問題,並曾約七次致電台方就陳同佳事件設立的「單一窗口」,但暫未有突破。
多次表示願意當中間人促成港台雙方商談的潘媽媽昨表示,台方經已就此事接觸她,願意與香港警方商討刑偵移交資料及投案安排,現只等待香港警方,希望港警盡快聯絡她。
昨晚警方稱昨已聯絡潘媽媽了解事件,潘媽媽指昨晚約9時接獲警方電話,內容提及交還涉及洗黑錢案中女兒的證物,並非她希望港警與台方坐下商討的事宜,她仍希望港警就此跟她聯絡。
陳同佳赴台投案拖足一年,潘媽媽早前曾稱若陳在出獄滿一年之前赴台投案會有條件為他求情,昨日限期屆滿仍未起行,潘媽媽坦言極度失望,對至今未能為愛女討回公道,昨午她到曉穎墳前訴說這個壞消息,「今日(昨日)要去探望一個最思念一生最愛嘅人,想靜靜地陪伴着她,向她交代一切,與她一起平安地度過今天」。強調繼續為女兒討回公道,絕不放棄。
對陳同佳一直未能赴台,保安局昨再發三點聲明,重申解決事情的第一步是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這權力只在台方手中;第二,只要陳同佳獲准入台,即使是原則上批准,台方可經警務聯絡渠道通知港方,雙方警務單位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的研究,並重申自動投案和司法協助是兩件獨立事情,司法協助從來都不是接受投案的先決條件。
保安局又指香港有關司法協助的條例不適用於台灣,台方以司法協助作投案前設完全不合理、不可行。台灣陸委會重申,港府應務實回應司法互助請求。
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若現時台方已接觸潘媽媽表示樂意商討,港府沒理由不答應,他反問當局,兩年前港台也曾就陳同佳洗黑錢案商討移交證據,現時突以沒法律基礎將殺人案證據交予台方,令人難以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