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美心酒樓 少年判更生

「裝修」美心酒樓 少年判更生

【本報訊】去年12月15日網民發起到多個商場「和你shop」,其間一名16歲中學男生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聯同他人損壞美心集團旗下酒樓的設施,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等三罪,案件昨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表示理解被告的政見以及對時事的看法,但其行為不僅令其主張難以實現,甚至適得其反,直言對本案感到相當傷心;由於案情嚴重,慎重考慮後認為拘禁式較適合,最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及罰款2,000元。

腦部有水泡 隨時失知覺

代表律師求情透露,16歲謝姓被告的腦部有水泡,隨時會失去知覺。控罪指他於沙田新城市廣場潮庭,與他人損壞一張椅子、八張桌子及三盞吊燈,並在沙田港鐵站A出口外,藏有兩罐液態化石油氣,其中一罐連接着一把噴火槍。他另承認無牌管有對講機罪。

辯方求情指,感化官報告正面,被告已深切反省自己的行為,明白不應透過激進的方式表達對社會的不滿,建議法庭判感化令。至於勞教中心和更生中心的報告,內容指被告腦部有水泡,會隨時失去知覺,並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

溫官判刑時稱,明白香港處於非常困難的時期,被告因而受社會運動影響,一時衝動而作出超越法律界線的行為。法庭理解被告的政見及對時事的看法,但無論如何,被告的行為不僅令其主張難以實現,甚至適得其反。

溫官續指,本案破壞規模頗大,被告損壞桌及椅,並攜有相當危險的器具,法庭不能過份側重更生而忽略懲罰及阻嚇等元素,坦言對本案感到相當傷心,但慎重考慮後認為拘禁式比開放式刑罰較為適合。

案件編號:STCC1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