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馬案前後歷經12年,當中涉龐大的官商勾結、國家資源流失、及巨額貪污,其間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等政府高層相繼下台,投行高盛捲入其中,在美國及香港牽涉的訴訟和解金額及罰款金額,都破當地歷來紀錄。
一馬公司前身為登嘉樓州主權基金,於2008年成立,在大馬納吉政府2009年上台後改組,主要是運用當地石油的財富,協助國家發展為東南亞地區的金融中心,並為馬來西亞製造創業機會,同時提高自己支持度。不過在當地富商劉特佐操盤,加上高盛投資銀行家Tim Leissner協助,演變成一個巨大騙局。2009年底,一馬公司與沙地石油國際公司簽署10億美元聯營投資計劃,劉特佐通過虛構的沙地公司與一馬公司合作,以償債為名,將其中七億美元滙進其設立的公司。其後再通過和沙地及高盛Tim Leissner勾結,2012年至2013年三次債券發售籌65億美元(約500億港元),給予高盛高額佣金,資金用於收購能源產業,部份流入當時大馬首相納吉口袋。
2015年,因分贓不勻導致有告密者出現,加上傳媒窮追不捨,最終陰謀被揭露,美國政府在2016年開始調查劉特佐及納吉繼子里扎,同時提出刑事檢控,充公了逾10億美元資產。
而馬來西亞在2018年政府換屆後,納吉也被逮捕,最終劉特佐、里扎要交出大量資產換取和解。而Tim Leissner也被充公了資產,及不得重操故業,高盛在各地面臨逾40億美元賠償(約310億港元)。馬來西亞政府在此事件上損失了數以十億計元。